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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人离婚时,共有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上对此做有限制,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时必须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双方共有房产的,进行离婚房产分割将直接关系双方的利益。下面就由北京房产律师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产应如何处理?

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产应如何处理?北京房产律师给你答案!

1、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

2、起诉离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3、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

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以上就是北京房产律师给大家整理的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产处理方法了,若是双方做了其他约定,或是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婚前建的房子,婚后女方参与装修的,但是双方对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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