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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我国的制定辩护制度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但是法院在具体指定的时候操作比较灵活。下面就由海淀区离婚律师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海淀区离婚律师告诉你: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以上就是由海淀区离婚律师给大家整理的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海淀区离婚律师的相关问题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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