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成功案件 > 北京离婚律师代理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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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代理律师:田丽丽律师

代理方:原告赵某

一、案情简介

原告赵某(女)与被告李某(男)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2015年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拆迁安置租房款每人一半,后拆迁公司将拆迁安置租房款96000元给付被告李某,但李某始终未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将一半租房款48000元给付原告。另外,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某处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李某应配合原告赵某将房产变更至原告名下。但被告赵某对原告提出的请求始终不予理睬,原告赵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律师办案经过及结果

原告赵某委托田丽丽律师办理其与被告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本案诉争的房屋系拆迁安置回迁房,目前房屋正在建设过程中,拆迁安置租房款由北京某拆迁公司发放且拆迁安置租房款已实际发放给被告李某。因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原告的房产目前在被告李某名下,原告担心李某将房产出售使其以后无法取得房产。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法院致函北京某拆迁公司暂时停止为诉争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后法院同意原告的申请。因拆迁公司后期还会发放拆迁安置租房款,故同时向法院提出暂时停止向被告李某发放后期拆迁安置租房款,待双方争议解决完再进行分配的申请,法院予以同意。因为诉争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故原告无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因律师及时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在法院向拆迁公司致函后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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