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成功案件 > 北京离婚律师代理郭某离婚纠纷一案
相关标签:

案由:离婚纠纷

代理律师:田丽丽律师

代理方:被告郭某

一、案情简介

原告韩某与被告郭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2011年4月18日登记结婚,双方在婚后感情一般。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在生活习惯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婚后生活中摩擦不断,婚后不久开始分居。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郭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处的房产及相关生活用品。被告郭某认为房产是其在婚前购买且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还贷,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告韩某无权进行分割。双方协商多次未果,原告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判决书(节选)

北京离婚律师代理郭某离婚纠纷一案

北京离婚律师代理郭某离婚纠纷一案

北京离婚律师代理郭某离婚纠纷一案

上一篇:牛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案例  

下一篇:晋州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案案例  

看完文章有疑问?马上咨询律师

田丽丽律师 离婚律师 执业律师

187-0107-8920 (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

转发分享给更多朋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