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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是有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为大家做简单的信息介绍。

北京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知识延伸: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XXX(系男方)

乙方:XXX(系女方)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就婚前财产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甲方的财产:(详细列明)。乙方的财产:(详细列明)。为了建立家庭,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了(详细列明)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详细列明)归甲方个人所有;(详细列明)归乙方个人所有;(详细列明)归XXX个人所有,双方共同使用;(详细列明)归双方所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本协议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以上信息就是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根据北京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所做的简单的信息介绍,大家要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网址来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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